一、公示地址已更新到位,公司地址未变
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发布了最新一期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公告》。此前公告中我司机构地址未能同步更新,本期已更新登记到位,与我司实际办公地址一致。
我司办公地址(未变化):
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6-2号(1-18-4)
业务往来、上门取票、资料交接、合同签订等均以该地址为准。公司地址未变,联系方式不变,客户仍可直接对接法定代表人王旭(王会计),账务、税务问题当天回复。
二、税务局公示已更新,官方可查
在最新一期《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公告》(2026年10月发布)中,我司机构地址已更新登记,具体信息如下:
| 序号 | 245 |
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210112MA10W9FQ6A |
| 机构名称 | 沈阳鑫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|
| 机构类别 | 代理记账机构 |
| 机构地址 |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6-2号(1-18-4) |
| 法定代表人 | 王旭 |
公示截图佐证(截自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官网,与本页登记信息一致):
公示原文(PDF)官方下载链接:
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· 沈阳市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公告(2026年10月)
三、公示更新到位,服务不变
服务范围不变:覆盖和平区、沈河区、大东区、皇姑区、铁西区、浑南区、于洪区、苏家屯区、沈北新区,均可上门对接。
业务范围不变:代理记账、工商注册、公司变更注销、税务申报、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代办。
保障不变:合同写明、出错包赔、客户直接对接法定代表人、账务不外包不转包、报价透明。
四、写在最后
本次仅为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公告的地址信息更新到位,公司地址、联系方式与各项服务均未变化,不影响任何已签合同的服务履行。如您有上门取票、洽谈或资料交接需求,请按我司地址与我们联系。
公司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6-2号(1-18-4)
咨询电话:13166633325(手机)/024-31810120(座机)
邮箱:42493610@qq.com
沈阳鑫壹财税 · 公示地址已更新到位
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6-2号(1-18-4)
直接联系王会计:13166633325
座机 024-31810120
官网:https://www.024ac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