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直接对接法定代表人
不经过层层转达,账务税务问题直接联系王会计,新客户首次取票、账务交接均由王会计亲自上门,当天回复。直接联系王会计 →
沈阳鑫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(品牌:沈阳鑫壹财税)为代理记账客户提供双重服务保障:出错包赔和30天无忧试用。两项承诺均已写入《代理记账委托合同》,有明确条款编号,不是口头宣传。
我们敢把出错包赔写进合同,是因为客户直接对接法定代表人王旭,账务、税务问题当天回复,出了问题随时能找到人,不带着问题申报。
在代理记账服务过程中,因我方做账、申报人员的工作失误,导致客户产生税务罚款或滞纳金的,由我方承担相应损失。
因我方做账错误导致的税务罚款;因我方申报延误或申报错误导致的滞纳金;因我方未按期申报导致的非正常户解除费用。
客户真实、完整、及时地提供做账所需的全部资料(包括银行流水、发票、工资表、费用单据等)。因客户资料缺失、延迟提供或资料不实导致的问题,不在包赔范围内。
说明:截图节选自《代理记账委托合同》第八条原文,包含出错包赔的适用范围与免责情形,签约即生效。
合同第 3.7 条:乙方对其交付的当期账务、申报成果质量负责,质量保证期为相应成果交付后 12 个月,期内发现属乙方责任的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正。
在客户提供真实、完整票据资料的前提下,因我方做账、申报失误产生的税务罚款、滞纳金,按合同约定由我方承担并负责补救;客户自身原因或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的,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合同第十一条: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,应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;逾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,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。
做账、申报、专属对接全程可见;试用期满后如不满意已付年费全额退还,3个工作日到账。签约享30天试用期,试用期满不满意,已付年费全额原路退还、不扣手续费(写入合同第10.4条)。
说明:下载文件为合同模板(含 10.4 退款条款),实际签约以双方签字盖章版本为准。
敢把出错包赔和30天无忧试用写进合同,背后是四道保障:
不经过层层转达,账务税务问题直接联系王会计,新客户首次取票、账务交接均由王会计亲自上门,当天回复。直接联系王会计 →
持有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核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,为沈阳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公示入驻机构,资质公开可查。
所有账务处理均由本公司直接处理,不外包、不转包,服务质量可控。
客户账务资料按纸质凭证与电子账册双备份归档,专人保管、权限受限;未经客户书面同意,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账务资料。
不是只有口号。下面是两位沈阳客户的真实签约/续约记录(客户名称已脱敏),合同条款一致,可对照参考。
A:前提是客户真实、完整、及时地提供做账资料。因客户资料缺失或不实导致的问题,不在包赔范围内。
A:包括因我方做账、申报失误导致的税务罚款和滞纳金。具体以合同第3.7条及第十一条约定为准。
A:是全额。合同第 10.4 条明确写的是"将已收取的全年服务费全额退还,不收取手续费,亦不扣除已发生服务费用"。30天内提出,年费一分不少原路退回。
A:不需要理由。试用期满前以电话或微信书面告知即可,我们按流程退款,不会纠缠。
A:只有一种:客户逾期不提供真实、完整的票据资料,或拒不配合正常做账、纳税申报。因为代账必须以客户提供真实资料为前提。正常配合的客户不影响退款。
A:试用期是30个自然日。超期未提出视为认可服务,合同继续履行;若后续因我方责任出现问题,按合同其他条款(如出错包赔)处理。
A:出错包赔写在《代理记账委托合同》第 3.7 条及第十一条,30天无忧试用写在第 10.4 条,本页有合同截图和原件下载链接。这是长期保障,不是限时活动。
A:先由我方核查责任,确属我方做账、申报失误的,我方负责补申报、缴对应罚款并向主管机关说明情况;客户只需提供真实完整资料、配合沟通。全部写在合同第3.7条和第十一条。
A:30天退款解决"敢不敢试"——不满意退年费;出错包赔解决"长期靠不靠谱"——合作期内出了错也担责。一个管试用,一个管长期,两条都在同一份合同里。
A:不算。合同第1.4条约定,接手前因原代账公司或客户自身造成的问题,我方不承担,但可以另行委托我方做旧账乱账整理,按次报价。接手后我们会先做一次全面核查,有问题先告知再签。
想先聊聊再决定?和平区、沈河区、大东区、皇姑区、铁西区、浑南区、于洪区、苏家屯区、沈北新区可上门,也欢迎到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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